各单位:
根据《汕尾职业技术学院校级科研课题管理办法(2022修订)》(汕职院发[2022]66号)文件精神,经研究决定开展2025年度校级科研项目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项目类别、经费及研究周期
项目类别分为重点项目、一般项目和专项项目。重点项目旨在培育高层次科研项目,重点支持计划申报高级别科研项目的教师;一般项目旨在培养青年科研人才;专项项目按照专项内容和要求申报。申报者可根据自身的学术积累和专长自主选题申报。
各项目类别统一研究开始时间为2025年9月1日,具体资助经费和研究周期如下:
1、重点项目:资助经费10000元,研究周期2年,可延期1年;
2、一般项目:资助经费5000元,研究周期1年,可延期1年
3、专项项目:具体分为七个专项(详见下文),除专项七外均设重点项目和一般项目,有意向申报专项项目的申报人务必在项目类别处注明:专项项目(专项X,重点项目/一般项目)。
二、选题范围
重点项目和一般项目参考《汕尾职业技术学院2025年度科研课题申报指南》(见附件1)。
专项项目:结合本年度学校重点工作,重点围绕专业群建设,同时贯彻落实我校与市城区、红海湾经济开发区结对共建助力“百县千镇万村高质量发展工程”行动方案,结合实际,组织申报一批专项项目,专项项目按照校级项目进行管理,具体如下:
专项一:党建与思想政治教育专项,计划立项1项。
专项二:围绕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学习教育、纪检等工作为主题开展相关项目研究,计划立项1项。
专项三:围绕广东省启动实施的百校联百县助力“百县千镇万村高质量发展工程”行动(与红海湾开发区相关单位,城区相关单位联合申报)主题开展相关项目研究,计划立项1-2项。
专项四:围绕帮扶汕尾市城区基础教育开展相关项目研究,计划立项1项。
专项五:围绕汕尾市委主要领导对我校作出的“三度”(我校办学与汕尾经济社会发展的契合度、融合度、贡献度)批示要求开展相关主题项目研究,计划立项1项。
专项六:辅导员工作专项,重点围绕道德品质素养、网络思想政治教育、教育学、心理健康教育与咨询、生涯规划与就业、学生日常事务管理、依法治校、党团和班级建设、学业指导、危机事件应对等方面开展课题研究,计划立项1-3项,仅限专兼职辅导员申报。
专项七:围绕专业群建设开展相关项目研究,此专项项目资助经费从专业群建设经费中列支,所立项项目均视为重点项目,研究周期2-3年,且不占用本年度校级科研项目额度指标,仅限省级、校级专业群成员申报:
(1)计算机应用技术专业群(省级),计划立项2项;
(2)工商企业管理专业群(省级),计划立项2项;
(3)学前教育专业群(省级),计划立项2项;
(4)电气自动化技术专业群(校级),计划立项2项;
(5)电子商务专业群(校级),计划立项2项;
(6)室内艺术设计专业群(校级),计划立项2项;
(7)行政管理专业群(校级),计划立项2项;
三、申报条件
1、申报人须为我校从事教学、科研、技术、实验和管理工作的在岗教职工(含合同期内兼职教师、兼课教师和“两院两站”研究人员);
2、同一项目不得同时申报校级其他类别项目,已获得其他各级资助的项目不得以相同、相近或相似项目重复申报;
3.我校副高及以上职称人员不得作为主持人申请,可作为项目组成员,项目组成员必须真正参加本项目的研究工作全过程;
4、申报人有在研各级各类科研项目超过三项(含三项)者不得申报;
5、因故申请终止项目的项目负责人1年内不得申报校级科研项目;被撤销项目的项目负责人2年内不得申报校级科研项目。
四、结项要求
1、结项成果形式原则上须与预期成果一致,不得更改。项目申报在制定研究计划和预期成果时,须结合实际,确保研究成果的可实现性和可靠性。
2、重点项目结题成果原则上要求在省级以上刊物(不包括增刊、专刊、论文集)上公开发表(出版),无法公开发表的研究成果要求提供使用单位部门对成果使用情况和效果的证明材料。申报重点项目如不予立项,将不再降为其他项目类别立项。一般项目结题成果要求公开发表(含本校学报)或正式出版,无法公开发表的成果要求提供使用单位(部门)对成果使用情况和效果的证明材料。
五、申报时间和方式(需要特别注意)
申报时间为2025年5月23日至2025年6月8日,逾期不予受理。有意向申报的老师请务必在这个时间段内登录科研管理平台进行申报,具体操作详见附件9和附件10,申报时间过后,申报入口将关闭,不能再进行项目申报。
六、审核要求(需要特别注意)
各学院科研秘书、各行政教辅部门负责人和“两院”审核人务必在2025年6月9日至2025年6月11日登录科研管理平台对本单位提交的项目进行审核,具体操作详见附件9和附件10。此事项非常重要,如果没有审核或审核不通过,科研处将看不到申报的项目。规定时间过后,审核入口将关闭,不能再进行项目审核。
七、申报材料要求
在科研管理平台完成申报之后,还需提交纸质申报材料,具体要求如下:项目申请者须提交纸质版申请书即附件2或附件3(实名版和匿名版各一式两份),用A4纸双面打印,左侧装订,由各单位汇总后于2025年6月13日前统一报送至科研处,不受理个人提交材料。申请书电子版(含实名版和匿名版)由各单位汇总后附上汇总表于2025年6月13日前发送至科研处邮箱swzykyc@163.com。实名版纸质申请书须各单位签章,汇总表一式一份只需盖章。
八、注意事项
(1)申报自然科学类项目,务必将申报书正文写好后以附件的形式上传到系统里。申报书正文模板详见附件2第7页。
(2)附件9和附件10分别以文档和视频的方式指导如何操作,有意向申报项目的老师可在操作之前详看这两个附件。
联系人:张凯 联系电话:0660-3392613
附件:
1.汕尾职业技术学院2025年科研项目申报指南
2.汕尾职业技术学院校级项目申请书(自然科学)
3.汕尾职业技术学院校级项目申请书(人文社科)
4.2025年度校级科研项目申报汇总表
5. 汕尾职业技术学院校级科研课题管理办法(2022修订)
6. 关于印发《汕尾职业技术学院纵向科研经费(预算制)
管理办法》的通知(汕职院发〔2023〕37号)
7. 关于印发《汕尾职业技术学院科研经费间接费用管理
办法(2023年修订)》的通知(汕职院发〔2023〕70号)
8. 关于印发《关于科研项目间接经费预算调整的补充规
定》的通知(汕职院发〔2023〕105号)
9. 系统使用操作手册
10.项目申报全流程演示
汕尾职业技术学院科研处
2025年5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