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系(部)、处(室),各直属部门:
依照《汕尾职业技术学院科研成果奖励暂行办法》精神,为做好科研成果的认定和奖励工作,请各部门及时报送2014年度相关科研成果,有关报送要求如下:
一、凡在2014年期间我院教师以汕尾职业技术学院名义公开发表的论文(不含在学院学报发表的论文,其由科研处另行统计)、学术专著(不含教材)、艺术作品、以及获奖论文成果等均属报送范围,成果由各部门汇总统一上报,并请各部门负责人审核签字和盖章。
二、上报材料包括《汕尾职业技术学院2014年科研成果登记表》打印稿和电子文档各一份,另需提供成果原件和复印件一份(原件核对后即时返还,重要成果可报送扫瞄件),公开发表的论文、艺术作品复印件含封面、目录、正文,学术专著类复印封面、目录。
三、申报科研成果所需的表格(附件1)可在科研处网页下载。
四、2014年度科研成果上报截止时间为2014年12月25日,逾期不予受理。在上报后才确认的本年度成果可在2015年度补报,不按要求提供证明材料者其成果不予登记和认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