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教学系部、“两院”:
为了贯彻落实《广东省教育厅办公室转发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做好2019年度高等学校科研实验室安全工作的通知》(粤教装备办函[2019]3号)文件精神,进一步加强我院实验(实训)室安全管理,学院将于4月至5月开展实验(实训)室安全检查与专项整治工作。现结合我院实际,制定了《汕尾职业技术学院关于开展实验(实训)室安全检查与专项整治工作实施方案》(以下简称《实施方案》)。
根据《实施方案》工作安排,学院成立了实验(实训)室安全检查工作领导小组,将开展自查自纠、学院全面检查和问题整改三个阶段的工作。请各教学系部和“两院”根据该《实施方案》要求开展各项实验(实训)室安全检查工作,并于2019年5月27日前将自查总结报告(包括自查方案、风险台账、整改情况和工作联系人)分别报送给教务处和科研处,最终形成学院的自查报告并报送至省教育厅。
科研处联系人:王 聪 联系电话:18922693919
教务处联系人:张文贤 联系电话:13480384242
附件:《汕尾职业技术学院关于开展实验(实训)室安全检查与专项整治工作实施方案》
附件: 汕职院科研[2019]10号:关于开展实验(实训)室安全检查与专项整治工作的通知
附件: 广东省教育厅办公室转发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做好2019年度高等学校科研实验室安全工作的通知
科 研 处、教 务 处
2019年4月18日
《汕尾职业技术学院关于开展实验(实训)室安全检查与专项整治工作实施方案》
汕职院科研[2019]10号:关于开展实验(实训)室安全检查与专项整治工作的通知
广东省教育厅办公室转发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做好2019年度高等学校科研实验室安全工作的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