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部门:
为营造浓厚的学术氛围,推动学院学术活动有序开展,根据《汕尾职业技术学院学术活动管理办法(修订)》(汕职院发〔2019〕30号)和《汕尾职业技术学院“红场大讲堂”学术讲座管理办法》(汕职院发〔2019〕52号)相关规定,现将报送2020年度学术讲座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报送要求
请各部门认真做好学术讲座的选题和推荐工作,有针对性举办学术讲座,按每年度安排四至六场系部层面学术讲座和一至二场学院层面学术讲座总量制定年度计划,同时根据《汕尾职业技术学院“红场大讲堂”学术讲座管理办法》推荐“红场大讲堂”学术讲座。其中系部层面学术讲座费用在系部经费中支出,学院层面学术讲座和“红场大讲堂”学术讲座费用在学院科研专项经费中支出,经费标准参照相关规定执行。
开设学术讲座的专家、教师应符合《汕尾职业技术学院学术活动管理办法(修订)》和《汕尾职业技术学院“红场大讲堂”学术讲座管理办法》规定的相关职称、学历等条件,承担学术讲座的人员,院外专家一般应具有正高职称或国内有影响的专家,院内教师一般应具有副高职称。上报的讲座计划应明确讲座主讲人及其职称学历、讲座主题(不能与上课内容一致或相似,并附上讲座内容提纲)、举办时间、参加人员等。讲座开讲前需提交《汕尾职业技术学院哲学社科讲座论坛审批表》或《汕尾职业技术学院校内报告会、研讨会、讲座及论坛等活动审批表》或《汕尾职业技术学院“红场大讲堂”学术讲座审批表》等相关手续;讲座期间应有相关记录和监控;讲座结束应保留全套材料。
二、报送时间
请各部门填报“汕尾职业技术学院2020年度学术讲座计划表”,并于2020年4月13日前将纸质计划表加盖部门公章后统一报送科研处王聪老师,同时将电子汇总表发送至swzykyc@163.com邮箱。
联系电话:18922693919
邮 箱:swzykyc@163.com
附件:1、汕尾职业技术学院2020年度学术讲座计划表
2、汕尾职业技术学院学术活动管理办法(修订)
3、汕尾职业技术学院“红场大讲堂”学术讲座管理办法
4、汕尾职业技术学院哲学社科讲座论坛审批表
5、汕尾职业技术学院校内报告会、研讨会、讲座及论坛等活动审批表
科研处
2020年3月26日
附件1:汕尾职业技术学院2020年度学术讲座计划表
附件2:汕尾职业技术学院学术活动管理办法(修订)
附件3:汕尾职业技术学院“红场大讲堂”学术讲座管理办法
附件4:汕尾职业技术学院哲学社科讲座论坛审批表
附件5:汕尾职业技术学院校内报告会、研讨会、讲座及论坛等活动审批表(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