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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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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报送2017年度学术讲座计划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8-05-16               点击:

汕职院科研[2017]6号

各相关处室、系(部):

为营造浓厚的学术氛围,推动学院学术活动有序开展。根据《汕尾职业技术学院学术活动管理暂行办法(试行)》相关规定,现对各部门报送2017年度学术讲座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报送要求

请各相关部门认真做好学术讲座的选题工作,有针对性举办学术讲座,并按每年度邀请一至二名院外专家和安排四至六名院内教师举办讲座的总量制定年度计划。

开设学术讲座的专家、教师应符合《汕尾职业技术学院学术活动管理暂行办法(试行)》规定的相关职称、学历等条件,上报的讲座计划应明确讲座主讲人及其职称学历、讲座主题(不能与上课内容一致或相似,并附上讲座内容提纲)、举办时间、参加人员等。讲座开讲前需提交相关的手续;讲座期间应有相关记录和监控;讲座结束应保留全套材料。详见《汕尾职业技术学院学术管理暂行办法(2016.6.2修订)》。

各部门上报的计划将作为编制学院年度学术活动计划及预算学术活动专项经费的依据,请按要求认真填报。

二、报送时间

请各部门在科研处网页下载“学术讲座计划表”进行填报,并于2017年4月10日前将纸质计划表(电子版发至swzykyc@163.com)报送科研处。

科研处

2017年3月18日

上一条:转发《财政部 教育部关于印发高等学校哲学社会科学繁荣计划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的通

下一条:转发教育厅《广东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做好2017年度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一般项目申报工作